康橋前院長涉30年前性侵視障女生 張健華被裁定5項非禮罪名成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5/16 11:45

最後更新: 2019/05/16 14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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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今早(16日)在區域法院被裁定5項非禮罪名成立,需還押看管。(陳國峰攝)

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,涉嫌30多年前於學校五度非禮1名當時7至12歲的青光眼女童,包括將下體壓向對方陰部,及藉教對方游泳而摸她的陰部等,張健華早前否認5項非禮罪, 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5項罪名全部成立,案件押後至6月6日判刑,期間被告需還押,暫委法官表明案情嚴重,不排除判監的可能性。

被告張健華,現年57歲,報稱任職廚房清潔工,控方指被告自小患黃斑點退化,案發時寄宿於涉案學校,介乎20至25歲,警誡下被告稱,現時僅餘1至2%視力。女事主X現年44歲,自小患青光眼,現時完全失明。案發時介乎8至12歲,自小學認識被告。

X早前作供稱,1982至1983年間,被告在校內圖書館及樓梯間,以下體壓她陰部;又指於1984至1986年,當時身為學校職員的被告,在康樂室以手指摸她的下體。X又指於1986年暑假,被告在宿營活動教她游泳時,涉嫌托胸及伸手指入她的下體;X又指在宿營的另一天,被告在淋浴間以下體壓向她下體。

駐校社工及後發現X變得寡言,詢問下X透露被非禮及大哭,X的母親得知事件後情緒激動,但拒絕報警。校長接報非禮事件後會見被告,被告否認非禮,最終應校方要求辭職。及至2016年,X聽到被告的名字出現在新聞報導感難過,決定報警處理。她指當年曾向姑娘提及非禮一事,但當時年少,不知道事態嚴重。

辯方則指被告多次於游泳比賽中獲獎,於校內是受歡迎人物,其他人會假扮被告,惟學校社工供稱從沒有聽聞。